福建张天福茶叶发展基金会公告
公告
各茶企及茶销售商:
张天福是中国茶叶泰斗,在茶叶领域有着卓越贡献。本基金会经张天福先生生前授权、公证并依法办理注册申请享有“张天福”注册商标专用权及肖像著作权。 现依照《商标法》及《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未经本基金会书面授权许可,不得在茶叶商品包装上擅自将“张天福”文字、肖像作为商标使用; 二、未经本基金会书面授权许可,不得在茶叶商品销售及宣传中擅自使用带有“张天福”文字等字样; 三、凡侵害本基金会合法权利的,本基金会必将依法追究其相应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张天福茶叶发展基金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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