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石家庄的茶馆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4-11-10 10:25:44 来源:燕赵晚报 编辑:李惠民 

     福建茶叶网11月10日讯:1916年开设的永春茶庄,是石家庄最早出现的一家专门经营茶叶生意的商铺。民国时期,石家庄的茶商行业是专门以经营茶叶与供人饮茶的一个行业。由于石家庄形成了冀中南商贸集散地的缘故,商贾云集,茶馆生意尚属兴隆。茶馆不仅是人们饮茶的地方,也是一种大众休闲娱乐的场所。茶馆业的经营以中低档定位为主,石家庄人喝茶,以花茶为最普遍。

    遍布全市各街道的茶馆

    茶历来被称为“国饮”,民国的开创者孙中山先生认为,茶“是最合卫生、最优美之人类饮料。”民国时期,在石家庄这座新兴小城市中,开设的茶馆、茶铺比较多,几乎遍布整个城区,正如40年代《华北新报》的报道所说,“提起茶叶铺,本市几乎是每街都有,可见石门人士也是都爱喝茶。”

    民国时期,永春茶庄是石家庄最早开业专门经营茶叶生意的一家店铺,由茶商陶庚西于1916年在新开街上(新华路西横街北口东侧路南)创办。随着城市化的发展,石家庄人口集聚越来越多,市内茶馆如雨后春笋般地竞相涌现。据《石门指南》记载,到30年代初,各类有名的茶庄、茶社达到了24家。例如,大桥街上有“玉大号”、“同益兴”、“永春号”、“品仙芳”、“第一峰”等,南大街上有“小乐天”、“德隆成”、“宝大号”等,永庆街上有“茗达号”、“德兴号”、“庆华昌”、“鸿兴茶点庄”等,升平街上有“清华轩”、“聚隆轩”、“德昌号”等,裕顺胡同有“裕茂茶庄”、“同立兴”等,煤市街上有“雨峰春”茶庄等。

    一般通称的茶馆行业,又被人们分别称为茶楼、茶坊、茶庄、茶铺、茶店、茶园等,这是一个以经营茶叶和供人饮茶的行业。茶馆、茶楼、茶坊、茶园、茶铺、茶棚、茶摊则主要是专供客人饮茶的营业场所,并且出售各种茶叶供客人带回家喝。如果从经营上再进行细分的话,有的茶庄、茶铺店面略小,虽然也设有桌椅板凳供客人饮茶,但是以售卖茶叶为主;有的只是零售,有的则批发零售兼营。据1935年进入石门茶行从业的秦宏树老先生回忆,当时从事茶叶批发的茶庄,主要有“中华横胡同的同昌,中华胡同有乾和祥、源合两家,姚家街有永记,六条胡同有义昌,东柺棒胡同有增记等。”

    茶馆是大众文化的载体,可看演戏、听曲

    民国时期,石家庄的茶馆不仅是人们饮茶的地方,也是一种大众休闲娱乐的场所。许多演出团体或个体艺人与茶馆联手合作,双方合一并存,相得益彰。例如,石门升平戏院与升平茶园合二为一。再如,位于新华街独一处的“丹独茶园”,位于法院前街路东的“农工茶园”,位于石门商场内的“中华茶园”,位于游艺场内的“第一茶园”,位于花园中部的“陶园”等,都是喝茶消费与艺人演出相辅相成的休闲娱乐之地。有的茶馆还是专门由地方剧团演出的固定场地,例如,“专演梆戏”的陶园,“专演高腔梆戏”的第一茶园等。据《旧石门的戏院和戏班》一文记述,在茶馆里,“观众可以一面喝茶聊天,一面看戏。各路客商常将茶园作为洽谈生意和交际场所,从中包桌甚至包场款待对方”。之所以茶馆成为商人洽谈生意的场所,是因石家庄形成了冀中南商贸集散地的缘故,商贾云集,故而大小茶馆的生意尚属兴隆,茶馆里面的演出也算“红火”。

    在茶馆里除了戏曲演出之外,就是曲艺和杂技等,部分艺人在茶园演出的艺术形式,最为通常是评书、大鼓、相声、戏法等。曲艺是各种说唱艺术的统称,在茶馆里表演比之戏剧则更具有简便易行的特点,故而成为民国时期石家庄各种大小茶馆里最主要的艺术表演形式之一。这一类演出曲艺的茶馆,通常又叫作“书茶馆”,或“茶园书馆”。茶馆根据与艺人合作的程度和方式不同,其收益分配方式有所差异,主要存在两种类型:其一,按照事先约定,按收入比例分成;其二,茶园借助演艺活动招徕客人光顾,艺人借助茶园场地卖艺,彼此获利,各收各的钱,双方互不相干,但是双方互相利用,相互依托。

    茶馆业的经营以中低档定位为主

    石家庄人喝茶,以花茶为最普遍,据当年记者的调查,当地人“所喝的茶叶,以喝花熏小叶,为最普通”。在石家庄并不大时兴各式各样的大方茶砖,有钱人家喝茶会选择喝各种龙井茶、红茶、龙团茶、朱兰茶等,一般市民由于经济收入等原因,很少问津高档茗茶,一般是不会选购价格昂贵的好茶、新茶。大多数中下层市民喝茶,并不会刻意挑选茶叶的口味,能有粗茶淡饭足矣。据《华北新报》记述石门市民饮食状况的报道说,下层市民“卖茶叶,也不讲好歹,只以每斤多少钱作为标准”。

    平常在石家庄茶馆里的喝茶者,主要是生意人,一般工人群体很少像成都等大城市里“有闲阶层”那样平时优哉游哉地喝闲茶。大多数石家庄的寻常百姓一般是在自己家里喝茶,有时也到茶馆、饭店里喝茶,往往是在逢年过节,或者上街到闹市购物时,需要休息才会走进茶馆喝茶。通常则是在街头的茶摊等,喝低价的大碗茶。夏天在大街小巷里,都会有一些摆摊的卖茶人,吆喝着卖大碗茶。据民国时期的报纸介绍,市内摆摊卖茶水最多的地方有两处,一是西花园公园,一是南花园商业闹市区。在西花园的公园内,夏天常有无数的茶棚、茶肆以及书场,其最热闹的时候,为中午或傍晚,市民都会到街头纳凉。“每当夕阳西下,劳力者多到此休息,其尽头有空地一片,遍植树木,搭有席棚,开设茶肆,坐于藤椅之上,远眺山林,十分悦目”。南花园一带是继大桥街之后石家庄最繁华的商业区之一,被新闻界誉为“石家庄的北京天桥”。在热闹的花园东街和花园西街上,人山人海,有“率多中下级之人往游”,所以,总有人会在路边空地上搭设席棚,摆摊卖茶,为逛街的人消暑解渴。

    石家庄是一座新兴中小城市,市内的所有茶馆都是民国以后新开设的。一般而言,开设茶馆不需很多资金,只需购置桌椅、茶具、烧火的炉灶以及一定的营业面积,再随时购买一些茶叶,便可以具备基本的开业条件。实际上,许多进入石家庄茶行的小商人资金都不太多,但是,他们在开业添置基本设备和装修门脸上,还是“肯于投资,开业后包装上较为讲究”的。除了一些茶馆投入广告等营销费用之外,实际茶馆本身的运行成本并不太高。特别是一些街头的低档茶社、茶摊,其顾客多为社会底层人群,所以配置十分简陋,从家里搬几张小桌子、几个小凳子就开张营业了,几乎是白手起家,主要成本就是买茶叶和烧火坐开水。总之,石家庄的茶馆多数都是中低档的茶馆,譬如,永春茶庄的顾客大多都是正太铁路的工人。

    高档茶楼的条件相对要好许多,但价格定位较贵,主要是为中上等商人、各级政府官员们服务的。由于在此喝茶消费的价高,除了个别富商到此洽谈生意,一般很少有人光顾。所以石家庄很少有像京津大城市里的“第一楼”、“青云阁”那种高档茶楼。在石家庄经营以批发销售茶叶为主的茶行,要用大量资金订购储存茶叶,需有雄厚的实力。其中,有的茶庄就是天津批发商的分支机构,“以与天津有业务关系的商家为后盾”;有的茶馆就是产茶区的商家开设的,例如,小乐天、聚隆轩、清华轩等。

    茶馆业的促销竞争与行业发展

    民国时期,石家庄的茶馆业竞争激烈,为了生存发展相继采取了一些带有各自特色的促销措施和手段,以招徕顾客前来消费。他们在营造销售环境,增加服务项目等方面,手段不同,方法各异,可谓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例如,茗达茶庄和德隆茶庄,在石家庄城乡周边大做广告,“大力宣传饮茶的好处,以启发消费者”,此外,还制作自家独特的茶叶盒,赠送消费者,招徕顾客。大成茶庄和春隆茶庄,则在茶叶搭配技术上下功夫,通过配制“茶叶味浓鲜美”,吸引顾客,扩大消费量。宝大茶行,则开辟了专门场地来种植茉莉花,免费赠送消费者,以茶味鲜香吸引消费,当时曾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有的茶馆采取了饮茶、购茶赠茶具的方式,以加大自己的促销力度,例如,公记茶庄将促销范围扩大到了浴池、旅馆、饭店,只要购茶消费到一定数量,便“赠送茶具,吸引消费者”。有的茶馆为了方便顾客,增加收入,便制作各式糕点,开展起了多种经营,例如,恒庆斋茶点庄还同时售卖各种茶点、干鲜果品、洋酒、罐头等。春隆茶馆采取赠送“礼品券”的方式,别具一格,使市民纷纷购买馈赠亲友,这种方式为受赠者随时到茶馆消费提供了便利,形式也比较新颖,所以“盛行一时”。

    随着石家庄茶馆越开越多,茶行的业务量也越来越大,批发经营范围也得到迅速扩展。获鹿、正定、顺德、保定的一些茶庄也纷纷涌入石家庄,例如,获鹿的“泰兴恒”,正定的“广顺正”,迁至石门后各项业务发展很快。石家庄逐渐成为冀中南的茶叶集散中心,占据了冀中南各县茶叶市场的主导地位。其批发经营业务,北至保定,南至河南新乡,东至衡水,西至阳泉,甚至山西省东南部一些县也到石家庄进购茶叶。

    对茶馆的管理与控制

    为了协调茶馆行业内部相互关系,消解茶馆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维护茶行的共同权益,石门茶行成立了同业行会。30年代的茶商同业行会设在大桥街,行会的主席由玉大号经理任厚庵担任。日伪时期的茶商行会设在南大街,行会正会长由石丰茶庄的经理刘翊鹅担任,副会长由德隆茶庄经理马汉臣担任,同业行会办公地点设在同乐街。抗战胜利后,茶行的会长由大成茶庄副经理王书铭担任。

    民国时期,茶馆被政府部门和社会舆论视为孳生惰性,极易对社会构成不良影响的场所,所以对茶馆经营不断强化了监管。据石门的违警罚法规定,茶馆、酒肆等经营性场所,在警察机关限定的营业时间之外,茶馆如果听任客人逗留超过规定时间的,处十元以下罚金;“在六个月内在同一管辖地,违反该款规定两次以上者,令其停业,三次以上者,将酌情勒令歇业”。如果顾客在茶馆、酒肆等场所,超出限定的营业时间,且不听劝阻执意继续逗留的,处五元以下罚金。

    民国时期尽管规定禁止黄、赌、毒,但是这些在茶馆里形同具文,其活动一直十分猖獗。有些毒品交易就是在茶馆进行的,据《益世报》记者的调查,当时石家庄的毒品销售无处不在,“凡药房、洋货店、茶叶店、点心店,无不私售金丹”。虽然违警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从事赌博行为者,处十五日以内拘留,或十五元以下罚金。但是,在茶馆从事赌博活动的大有其人。据石门新报发表的《娱乐与风化》一文报道,日伪时期石门的妓院为了增加收入,千方百计地扩大娼业经营方式和活动范围,有的妓院以倡导高尚娱乐为名,竟然报经市公署批准在朝阳路新市场内添设了一处由妓女卖唱的坤书茶馆。这一事件引起石家庄新闻界的强烈反应,有的记者在报纸上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添加坤书馆,倡导高尚娱乐,这无论如何是没有人反对的。可是坤书场内请一群妓女卖唱,把卖唱和卖身联在一起,这实在有点那个。女学生唱戏在北京被禁止,恐怕影响学风,现在妓女公然在茶园卖唱,岂无引诱好人之嫌?茶园书馆是消闲之所,妓院是卖乐之处,茶园妓院决不可同日而语。……在不久以前,本市当局增加游兴捐,对于妓院曾声明是‘寓禁于征’。我们希望对于妓女,不要使他们到处都活跃起来。”

    在许多茶馆里,一般都贴有“莫谈国事”的告示,但对于茶客而言,茶馆确实是人们沟通所见所闻,了解社会各界动态的一个交流场所。在石家庄茶馆里,出现了专门给听客读报人,据30年代初《大公报》记者刘哲民撰写的《石门二十年来之回顾》记载,“石家庄之特奇,有讲报者十余处。讲报者何?为闲散半通文字之人,如平津之说评书者,购报纸数份,一茶馆之中,或席棚之下,标题大演讲。……饶有趣味,每讲数分钟,则持钵索钱,听众深入脑海,咸乐予之”。由上可见,茶馆作为一种公共空间,真是民国社会的一个复杂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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