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家建盏企业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核准166 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其中包含我区的32家建盏企业在列,核准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公告全文如下:
32家建盏企业名单如下: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要求,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要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1999年8月17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初步确立。2005年6月,质检总局在总结、吸纳原有《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这个规定的制定、发布和施行标志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在中国的进一步完善。
各级地理标志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使用、管理等制度,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建立产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对获保产品的监督,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质量。培育地方特色产品的品牌,发展地方的特色经济,逐渐把地方特色品牌做起来,提升附加值。
地理标志专门保护制度正在成为中国保护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提升特色产品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有效手段,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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