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茶大县如何保茶叶质量安全?
福建茶叶网12月7日讯:近日,农业部组织专家深入安溪县,从农资监管保障茶叶质量安全等方面,对安溪县确保茶叶质量安全的做法进行调研,得出安溪县“管理措施有力,监管成效显著,茶叶质量安全状况显著提升”的结论,并形成《产茶大县如何保茶叶质量安全——安溪县的探索与启示》调研报告,印发全国各地产茶县。本报予以编发,以飨读者。
茶叶质量的安溪做法
福建省安溪县是全国产茶大县,是名茶“铁观音”“黄金桂”发源地。全县现有茶园面积60万亩,产量6.3万吨,涉茶总产值81亿元。涉茶人口80多万,占全县总人口的7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中茶叶收入4700元,占55%以上,茶产业已成为安溪最重要的支柱产业和民生产业。为确保茶叶质量安全,近年来安溪县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和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资监管,取得了显著效果。近日,我们专程赴安溪县作了实地调研,了解了有关做法。
农资专营铲除隐患
农药残留是影响茶叶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保障茶叶质量安全,加强农药等投入品的监管是关键。但是,由于历史和体制改革滞后等多方面原因,直到2009年,安溪县农资经营体制仍比较混乱,仅经营农药的县级单位就有6家,分别是县供销社、县农茶局、县区划办、县农办、县茶叶协会、县邮政局开办或所属的县农资公司、县农业综合开发技术服务部、县农业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县协兴农药新技术推广中心、县闽南无公害农药肥料有限公司和县邮政局三农服务中心,而这6家单位下辖的农药经营网点更多达504多个。这些经营网点各有进货渠道,导致农药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加之上面均有“婆婆撑腰”,管理很不规范,市场秩序非常混乱,外地流动商贩也趁机到安溪来批销农资,全县经营的农药一度多达700种。而广大茶农由于缺乏专门知识,对市场上销售的农药产品往往难辨真假、难分良莠,农药的经营使用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成为影响茶叶质量安全的重大隐患,也成了安溪县委县政府的心头之忧。
为了彻底扭转农资经营混乱的局面,从源头上解决茶叶质量安全隐患,保障本县茶叶质量安全。2009年7月,安溪县政府决定从理顺农资经营体制入手,将原县农资公司、县农业综合开发技术服务部、县农业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县协兴农药新技术推广中心、县闽南无公害农药肥料有限公司和县邮政局三农服务中心等6家农资经营单位与原主管部门脱钩,联合组建“安溪县新合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合作农资公司),对农药、肥料实行专营,并由县供销社归口管理,原6家农资经营单位作为新合作农资公司的分公司继续保留。同时,为确保必要的市场竞争,促使这些分公司守法依规经营,完善服务,这6个分公司仍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且它们与原有各自经营网点的挂靠关系不变。在此基础上,新合作农资公司按照“村村设点、优化布局、规范经营、方便农民”的原则,在全县各村(居)设立农资经营网点,实行统一准入招标、统一货源配送、统一最高限价、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服务指导,建立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其他单位、个人申请农资经营资格,必须得到县供销社的布点许可。
此外,为确保农资专营后经营的规范化,安溪县政府还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农资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和年度考评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新合作农资公司下属分公司及其经营网点强化考核和管理。其中,对各分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度,每年度由相关部门对各经营分公司进行考评,按得分高低排序,最后一名且得分低于75分的直接取消经营资格、注销营业执照;对其下属农资经营网点实行规范经营等级评定,按照A、B、C、D四个等级对所有经营网点进行评级,被评为D级的立即取消经营资格、注销营业执照。据了解,新合作农资公司已于2010年考评取消了一个分公司的农资经营资格(现有5个分公司),取缔了99家农资经营网点(现有405家网点)。
“纵横”网络齐抓共管
按照现行体制,对于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涉及地方政府及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职责。尽管法律法规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已作了明确规定,但实践中如何真正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真正做到不扯皮、不推诿、不出现监管空白,仍是农资监管工作面临的常见、共性难题。为此,安溪县围绕保障支柱产业发展这一中心任务,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狠抓责任落实,着力构建全县上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纵向插到底”。安溪将保障茶叶质量安全的责任按照县、乡、村三级进行划分,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在县层面,县政府成立了县长亲自挂帅的“安溪县茶叶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县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县长亲自抓制度建设、抓工作部署、抓市场监管、抓队伍建设。在乡层面,各乡镇政府均成立了农资监督管理机构,对农资市场开展经常性巡查和督查,并督促包片、驻村干部做好辖区内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辖区违规违法经营农资产品和使用禁用农药,及时协调农业、工商等部门及时查处。在村层面,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了村级农资监督员,负责监督跟踪茶农使用农资产品的情况,监督跟踪村(居)民使用农资产品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此外,县政府还建立了乡镇、村(居)农资监管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凡出现重大茶叶质量安全问题一律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横向管到边”。安溪县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工商等部门在农资监管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如明确:县农茶局负责农资准入审查把关、对辖区内农资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农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查处禁用农资产品等;县工商局负责农资经营证照管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农资的单位及不符合条件的农资经营单位;县供销社负责新合作农资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其下属农资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打击非法经营、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此外,为了实现对全县农资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县政府还明确了质检、安监、交通、物价、农协、公检法以及宣传部门的相应职责,如规定县安检局负责加强化学危险品(农药、肥料)安全使用的监管;县公检法部门负责及时受理依法查处农业、工商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等。
综合执法管控有力
农资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明确,仅解决了各部门之间的权力和责任边界问题,要将各部门的职责落实到位,关键还要看执法。这就涉及到如何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近年来,安溪县按照中央和农业部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并以此为基础整合其它部门的执法力量,打造专门的茶叶投入品监管队伍,强化茶叶投入品监管。
为整合农业部门内部的执法力量,加强包括农药、肥料等茶叶投入品在内的农资监管,2002年8月,安溪县编委就批准成立了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2006年11月,县编委正式核定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编制为5人,并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2010年,经县编委批准,安溪县农茶局进一步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能,成立了安溪县农茶果渔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为16人,规格为副科级单位,明确其主要职责为“承担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全县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和市场监管及违法案件查处”。
为了整合各有关部门的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茶叶投入品监管,2010年10月,经县编委同意,又在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加挂“安溪县茶叶生产投入品安全监管大队”的牌子,增加事业编制8名,明确全县茶叶生产投入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为主,工商局、供销社、县茶叶总公司等单位配合。同时,县茶叶生产投入品安全监管大队下设4个监督中队,每个中队6个人,分别从农业执法大队、工商局、供销总社、茶叶总公司抽调固定的人员组成,每个中队下辖6个乡镇。此外,各乡镇还成立了农资监管分队,由乡镇政府、工商所、农技站等单位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分片区对农资经营网点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农资供应旺季集中市场巡检。
创新机制提升实效
在理顺体制、整合力量的同时,安溪县还积极探索监管方式创新,构建了一系列独具特色的农资监管新机制,确保农资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农资监管电子与物流追踪平台。针对农资产品杂、经营和使用主体多、监管链条长、执法力量有限等问题,安溪县按照“强化源头管理、突出中间自律、加大终端追溯”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发了“安溪县农资监管与物流追踪平台”,要求在安溪销售的所有农资产品都必须纳入该平台进行管理、所有农资经营单位(网点)都必须使用该平台进行农资交易、所有农资交易都必须通过该平台打印销售凭证交由农户,从而实现了农药从生产厂家—经销商—农户全流程的监管。
推行农资准入招标管理。针对农资产品多、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县政府发布规定,要求农资产品(主要指农药、肥料)必须经县农茶局审查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安溪农资市场。新合作农资公司作为全县唯一有资格的农资准入申请单位,负责组织各经营公司对年度农资需求品种进行预测,向县农茶局提出申请准入的农资需求计划品种,由县茶局组织专家、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准入。对于准入的农资品种,由新合作农资公司按照比质量、比服务、比资质、比价格的“四比”要求,统一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未中标的产品任何人不得进货和销售,从而从源头上堵住禁限用、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安溪农资市场。
创建农户农资购买卡制度。为及时掌握茶农购买和使用农资情况,防止违法农资私自流入茶园,自2011年9月起,安溪县全面实行茶农“农资购买卡”凭卡交易制度。所有茶农在农资经营单位(网点)购买农药,必须持有“农资购买卡”;所有农药经营单位(网点)销售农药时,也必须要求茶农出示“农资购买卡”。县、乡茶叶生产投入品安全监管机构不定期进村入户抽查茶农“农资购买卡”使用情况,对没使用“农资购买卡”或使用频率少的茶农的茶叶进行重点抽检。一旦出现抽检不合格的,除给予罚款、没收违法产品外,还要对相关茶树上的茶叶进行强制剪除。
安溪做法的感受
农业部专家得出结论,安溪县在加强农资监管、保障茶叶质量安全方面,已经探索出一条独特的新路。调研过程,感受颇多。
政府态度坚决。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安溪农资监管之所以有如此多突破和创新,关键就在于政府的坚强领导。可以说,正是由于县政府决心坚定,态度坚决,旧的农资经营体制才被彻底理顺,农资经营秩序混乱的格局才被顺利打破。这种坚决的态度还突出表现在对违法行为的毫不留情上:2011年,某农户因私自购买使用未经审查备案的不合格农药用于茶园,被执法人员抽检发现后,县政府果断决定给予该农户3000元罚款,并强制剪除了该农户茶园中受污染的茶叶。
管理措施有力。为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安溪县政府可谓“煞费苦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为了避免执法人员主动违法(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或被动违法(“被打招呼”),安溪县对县茶叶生产投入品安全监管中队的执法人员构成采取“插花”式,即分别由农业执法人员2人、工商执法人员2人、供销社1人、茶叶总公司1人组成。为了预防违法并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县政府建立了举报重奖制度,凡是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调查核实、立案查处后,将按案件罚没款的50%奖励举报人,如果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最高奖励5-10万元。仅2011年,全县就通过举报立案22起。其中有一起案件案值达37062.5元,县政府对举报人给予了1万多元的奖励。
监管成效显著。从实践来看,安溪通过理顺农资经营体制、创新监管机制、强化执法监管,结束了过去“六龙闹海、各显神通”的混乱局面,实现了农资的归口经营、统一管理,全县农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农药使用日趋规范,农资经营多头管理、无序竞争的现象基本消除,违法违禁农资大为减少,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茶叶质量安全状况显著提升,2011年安溪茶叶市场检测合格率达到了99.9%。
安溪经验的启示
农业部专家认为,安溪围绕保障茶产业发展,加强农资监管确保茶叶质量安全的成功经验,带给他们两点启示。
食品安全破题有方。目前,保障包括茶叶在内的食品安全,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安溪县委县政府为了发展全县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被迫”在农资监管问题上出狠招、出新招、出实招,下大力气理顺体制、整合力量、创新机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常见的部门扯皮、多头执法、监管不力等诸多顽疾竟全部迎刃而解。这充分表明,解决食品安全关键在地方政府:只要监管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肯下决心、敢想办法,即使不改变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部门职责分工,食品安全状况也可以有大的改观。
综合执法大有可为。从安溪农资监管的实践来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自成立之日起,一直是农业行政执法的主力军。尽管后来为了强化茶叶投入品监管,安溪县专门成立了“茶叶生产投入品安全监管大队”,但也只是在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外加挂牌子,并强调“茶叶生产投入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为主”。事实证明,安溪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并未辜负县委县政府的信任,仅2009年-2011年,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513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1207家(次),整顿农药市场72个(次),查处违法违规农资案件325件,处罚没款132万多元,没收假冒伪劣农药232箱,没收高毒高残留农药73箱,为确保安溪茶叶质量安全和茶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安溪农业综合执法的经验表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只要“有为就有位”,未来农业综合执法还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