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以“茶叶生意”为幌子贩运毒品10公斤 两嫌犯领死刑

发布时间:2011-08-19 10:28:12 来源:福建茶叶网  编辑:福建茶叶网 
      37岁的广河三甲集人马清元和东乡人王清合伙以做“茶叶生意”为幌子实施毒品贩卖犯罪活动,而广河农民马占林受雇驻守云南负责接发货,马玉海则开着大卡车负责运输,一次运输毒品达10余公斤。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马清元、马占林死刑,判处王清死刑,缓期2年执行。马玉海因犯运输毒品罪,亦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宣判后,马清元和王清当庭提出上诉。马占林虽然在法庭上表示不再上诉,并称“上不上诉都一样,我认了”,但在庭后,出于求生欲望的马占林也提起上诉。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法院二审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2008年1月初,马清元与马占林在兰州市七里河区一宾馆内商谈,决定由马占林负责在云南购买毒品,提供给马清元;马清元负责筹集资金,并物色接运毒品的人员。2008年3月上旬,马清元伙同王清等人筹够资金后,指使其情妇马某先后三次给在云南大理的马占林汇去资金55万元。此后,马清元还安排情妇马某给外号“跑车”的人(在逃)提供了马占林控制的账户,并且两次从外地给马占林汇去资金32万元。与此同时,马清元指使王清在广河县三甲集先后多次向马占林汇去资金合计56.5万元。至此,马清元、王清等人共筹集购买毒品的资金143.5万元,全部汇入马占林的账户。

2008年3月中旬,马清元在兰州市七里河区某宾馆指使事先物色好的运毒人员马玉海驾驶康明斯货车去云南大理接运毒品,并商定报酬为5万元。3月30日,在马清元的遥控下,马玉海在云南大理从马占林手中接过毒品后,乘出租车前往云南丽江,将毒品藏于货车中。3月31日离开丽江后到达四川省成都市。4月2日凌晨2时许,马玉海在四川省成都市一物流园招待所被公安人员抓获,从其驾驶的货车驾驶室音响夹层内查获毒品海洛因27块,计9400.6克;新型毒品甲基苯丙胺约14000粒,计1261.3克;此次警方共计查获毒品约10公斤。同日,马清元、王清在临夏和政被抓获,马占林则在云南大理被抓获。

我来评鉴
评分
0分
评价
200 / 200 (评价多于10个字)
在线留言
扫一扫
扫描二维码,进入茶叶网微信 扫描二维码,进入茶叶网微博

扫一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