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产品预包装常见的问题及规范提示
◆预包装武夷岩茶、武夷红茶
特征:①预先定量;
②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
预包装茶叶标签内容:1、名称;2、产品分类;3、配料;4、净含量;5、质量等级;6、生产日期;7、保质期;8、贮存方法;9、产地;10、产品标准号;11、生产许可证号;12、生产商;13、生产地址;14、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及纠错
1、使用恶俗名称进行炒作。例如使用“卧槽”、“草泥马”、“来泡我”等谐音作为茶叶名称无下限的低俗营销。
2、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未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真实属性名称武夷岩茶或武夷红茶。
3、未按照武夷岩茶(GB/T18745)、武夷红茶(DB35/T1228)执行标准要求标明品种名称。
温馨提醒
武夷岩茶(GB/T18745)标准中产品分为大红袍、名枞、肉桂、水仙、奇种;武夷红茶(DB35/T1228)标准中产品分为正山小种、小种、烟小种、奇红(金骏眉等)。按上述执行标准应标明品种名称)
4、规格或净含量没有与茶叶真实属性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
5、虚假标注质量等级,以次充好。
6、把生产日期错误标注为“出厂日期”或者生产日期没有标出具体的 年 月 日时间。
温馨提醒
生产日期,是指预包装茶叶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另外,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方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如生产日期见底盖、见封口、见瓶盖等。
7、保质期未标注具体期限,如错误标注“保质期:越陈越香”
温馨提醒
保质期,是指预包装茶叶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方法”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8、使用作废的产品标准号,如:GB/T13738.2-2008(已作废)。
温馨提醒
产品标准号,是标示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可以不标示年代号。如武夷岩茶:GB/T18745;武夷红茶:DB35/T1228。
9、2018年10月1日后生产的产品仍然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
▲已经废止
10、标签上生产商、生产地址与食品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不一致。
11、茶叶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茶叶的,未标明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受托方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
温馨提醒
需要标明生产商、生产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联系方式以及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2、使用繁体字但没有标示相对应的规范汉字。
▲错误示例
13、宣传茶叶疗效、保健,如声称茶叶具有防癌抗癌、治疗痛风,陈茶是药等。
温馨提醒
茶叶标签不得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14、标签内容标在包装内部或内容写在合格证上。
温馨提醒
标签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15、内外包装标示内容不一致。如生产日期标示不同,保质期标示不同。
16、强制标示内容字体高度小于1.8mm。
温馨提醒
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积大于等于35cm2时,强制标示的内容文字、符号、数字高度不小于1.8mm。
17、套用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SC)
温馨提醒
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出租、出借、授权使用。
18、超出获得的许可范围生产其他品种茶叶。
温馨提醒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许可范围,详见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
19、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如网店上茶叶等级标示为特级,而茶叶标签上等级标示为一级。
20、茶叶产品上作虚假宣传,如外地红茶虚假声称为武夷红茶;虚假宣传茶叶原料种植地区或类似表述;虚假的手工制作、野生、贮存年份或类似表述;虚假宣传为获奖茶;未取得认证或认证过期未延续的情况下虚假声称“绿色食品”、“无公害”、“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
温馨提醒
广告宣传内容不得对茶叶产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
21、茶叶产品上的宣传内容违反《广告法》第九条规定的,如违法使用专供XX国家机关、XX政府指定接待产品、军队特供等;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最好”、“第一”、“唯一”、“极品”、“顶级”等;违法发布恶俗广告等。
温馨提醒
《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发布的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22、茶叶产品上宣传获得的荣誉没有表明出处、范围、有效期限等
温馨提醒
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23、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字体、图形和颜色
温馨提醒
注册商标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字体、图形和颜色,但黑白色注册的商标可添加颜色。
24、不当使用产地的地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导致混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如经营者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突出使用“牛栏坑”与他人茶叶注册商标“牛栏坑”构成相同或近似。
温馨提醒
应符合《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正当使用茶叶产地地名,建议可以标:产地:福建 南平 武夷山(牛栏坑)。
25、将“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温馨提醒
《商标法》以及省工商局文件已明确禁止将“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散装茶叶:
散装茶叶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计量销售(称重销售)的茶叶。
更多内容大家可以查询《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广告法》、《商标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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